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湖南新麒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颐和佳园小区16栋负一层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陈岸
乙方(劳动者)姓名:
手机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续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条 乙方岗位为:;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乙方休息(假)的,经协商同意后,按政策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设施、劳动条件和职业健康危害防护条件。
第八条 甲乙双方根据本公司依法制定的薪酬分配制度,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实际发放工资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准。乙方试用期工资参照公司试用期薪酬分配制度,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左右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违法本合同附件《应解除劳动合同的35种情形》中之一的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违法本合同附件《应解除劳动合同的30种情形》中之一的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十七条 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内容和范围包括:
乙方未提前30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乙方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因以上情况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第二十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人已知悉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人事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进行了学习,并理解本合同的内容及有关规定,没有任何疑问和异议,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我进行安排和管理,并自愿遵守和服从,特予以确认。
第二十五条 本人已收到与湖南新麒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壹份。并对其中内容熟读并领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